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有哪些基本要求?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依据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积分入学政策,具体要求是: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区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学校划定片区范围,招生学校都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学生跨片择校就读。
(二)坚持教育公平,完善积分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各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积入学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
(三)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义务教育实行县(区)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政府为义务教育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哪些适龄儿童是2018年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哪些儿童、少年是2018年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有效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为什么有了居住证,还要核验住房证明材料?
居住证作为主要的入学依据,是可享受我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在我市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有效的住房证明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就近入学的依据。住房证明材料包括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证是判断“是否可以在我市申请学位”的标准,住房证明是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片区学校学位”的标准。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在什么时间?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从四月上旬开始,大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上旬:招生宣传;
4月下旬:学位申请;
5月中旬至6月中旬: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下旬:小一学位安排;
7月上旬:公布小一、初一新生名单。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