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结果的通报》(粤教策函[2015]81号),公布对2014年度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结果,全省共有187所学校授予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我市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等14所学校获评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至此,全市已有101所中小学校被评为“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所中小学校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1所学校被授予“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
据了解,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策函[2014]98号)和《关于申报2014年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粤教策函[2015]3号)要求,在学校自愿申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基础上,全省各市共申报191所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通过抽查,各市申报的187所学校通过认定。省教育厅希望通过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巩固依法治校成果,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0年以来,市教育局依据广东省和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考核标准(试行),坚持每年在全市教育系统部署展开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复核工作,考核标准涵盖了依法办学意识、学校章程管理制度、基本办学行为、安全管理、法制教育、民主管理、教师权益维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权益维护、依法治校10个方面,内容细分近100个项目。在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过程中,学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体系。各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增强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法治观念。目前全市已有101所中小学校被评为“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所中小学校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1所学校被授予“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全市学校树立了标杆。
附:深圳市2014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14所)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小学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小学
深圳市罗湖区罗芳小学
深圳市罗湖区翠园中学
深圳市福田区荔园小学
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
深圳市荣根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实验学校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保安学校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初级中学
深圳市龙岗区新亚洲学校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高级中学
深圳市盐田区田东中学